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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标专家项喜林、马天有、殷文莲、周平、马淑珍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1/03/10】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评标地点

违规现象

处理决定

扣分依据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十四号评标室

评标专家项喜林、马天有、殷文莲、周平、马淑珍20201年32在评审门源县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门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时,使用代理机构提供的纸质资审文件进行评审,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2013第20号)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评标”、第六十二条“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规定。且该纸质资审文件与上传到“省平台”的电子资审文件不符(未含澄清文件),导致23家投标人被不当否决投标。

暂停半年评标资格(2021年3月9日-2021年9月8日),并给予通报。

依据《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半年评标资格,并给予通报第一款“评标结论被复议,且被证实评标工作存在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