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单位 |
项目名称 |
违规现象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青海和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门源县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门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
该项目于2021年2月19日发布招标公告,2月23日发布了澄清变更公告和澄清文件,3月2日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4号评标室进行资格预审评审,该代理机构为评标委员会提供纸质资审文件进行评审,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令2013第20号)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应当进入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登录招标项目所使用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评标”、第六十二条“电子招标投标某些环节需要同时使用纸质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除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以数据电文为准”规定。且该纸质资审文件与上传到“省平台”的电子资审文件不符(未含澄清文件),导致23家投标人被不当否决投标。 |
2分 |
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附件2“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一)一般违法违规情形C01020款“其他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