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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2/01/06】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青海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海晏县甘子河乡达玉村集中养殖小区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全一标段
    该代理机构于2021年12月3日发布的《2021年海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甘子河乡达玉村集中养殖小区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全一标段》招标公告,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填写为120000万元,投标人就此项要求提出质疑,该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修改为120000元,但未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1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顺延开标时间。
2分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C01003 “经质疑未及时进行澄清或修改并导致投诉的”扣2分。
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