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王荣菊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项目名称 |
不规范情况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青海省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西宁段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标段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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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8月29日 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评标室 事项: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王荣菊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没有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规定要求应当打“0”分的投标企业,打了“2”分。招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评分标准为:技术负责人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2 分。(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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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评标专家信用分6分,并对评标专家王荣菊进行约谈批评。 |
依据《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政务〔2022〕19号)“附件1: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第ZJ503款: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未影响评标结果,或影响评标结果但被纠正的。违规行为评标现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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