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范启玉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项目名称 |
不规范情况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青海省黄河上游一级支流湟水流域西宁段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标段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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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9月4日 地点: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号评标室 事项: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范启玉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只提供了一个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规定要求应当打“2”分的投标企业,打了“6”分。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提供一个林业或绿化工程项目得2 分,满分 6 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相关资料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得分)。 |
扣除评标专家信用分6分,并对评标专家范启玉进行约谈批评。 |
依据《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政务〔2022〕19号)“附件1: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第ZJ503款:评标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未影响评标结果,或影响评标结果但被纠正的。违规行为评标现场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