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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璞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 信息时间:2023/11/23】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关于青海璞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项目名称

违规现象

扣分值

扣分依据

青海璞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和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地点:暂未开标

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时,填写错误,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保证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代理机构保证金金额填写成62万元。

1分

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青政务〔2020〕34号) B01003“电子招标流程不熟练导致系统流程重置的”

 

发布单位: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