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璞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公示
违规单位 |
项目名称 |
违规现象 |
扣分值 |
扣分依据 |
青海璞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共和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工程 |
时间:2023年11月22日 地点:暂未开标 事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系统中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时,填写错误,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保证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代理机构保证金金额填写成62万元。 |
1分 |
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青政务〔2020〕34号) B01003“电子招标流程不熟练导致系统流程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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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