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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关于开展药品价格联动产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5/07/16】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联动产品挂网和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联动产品申报工作,对申报产品进行了公示,经质疑澄清,现开展第五批药品价格联动产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维护时间及要求

  1.相关企业需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上传相关资质材料进行用户注册认证工作。已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省份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登录平台进行角色认证。

  2.已在平台挂网的价格联动产品,相关产品将迁移至“价格联动”项目,企业按要求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3.相关企业须于2025年7月18日前完成企业注册认证、信息维护及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二、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

  

  附件:药品价格联动产品汇总表(第五批)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