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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关于公布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情况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6/01/15】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医疗机构、相关医药企业:

  2025年,我中心在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下,顺利完成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下发的两批案源信息涉及医药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结束后,我中心持续受理失信企业主动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及相关资料。

  经我中心会同省医疗保障局专题会议研究,确认4家医药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修复申请有效。现按规定取消对该4家企业的相关处置措施,将其信用修复情况及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同步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更新信用修复情况。

  

  附件:有效修复医药企业名单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