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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装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 信息时间:2023/08/14】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各相关供应商: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采购方案业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现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对“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装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满足采购需求且接受框架协议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971-6136730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装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青政采框架(服务)2023-003号
   采购需求及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适用本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青海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6、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止。
   获取征集文件的地点: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征集文件(下载的“征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获取“安全证书”。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提交电子征集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因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尚未开发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模块,为节约时间,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故本项目在平台内显示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以上内容不影响各供应商正常投标,请各供应商依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征集响应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征集采用线上进行,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开标。
   2、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操作及办理“安全证书”等相关事宜,具体请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技术支持部门联系人及电话:邹先生 0971-6105230

   附件:《青海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和装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