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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行业一周要闻(8月27日—9月2日)

【 信息时间:2018/09/10】 【 阅读次数: 打印 关闭

NO.1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招标师证书登记服务系统上线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鉴于招标师职业资格行政许可取消后,原已取得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及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仍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凭证,为便于用人单位查验招标师证书真伪,了解招标师从业经历,择优选聘人才,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2018年9月3日9时整开通招标师证书登记服务系统(http://dj.ctba.org.cn)。招标师可依照自愿原则免费进行证书登记。同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原招标师注册电子网络信息平台将下线。

  NO.2

  四川:启用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从9月1日起,四川省启用省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通过四川省招标代理企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将实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实施动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主体:在川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企业。

  二、信息录入内容:(一)企业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相关信息、办公场所地址、联系方式等;(二)人员信息:法定代表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业其他正式人员;(三)业绩信息:近三年代表性业绩;(四)自愿提供的其他信息。

  三、要求:招标代理企业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招标代理企业基本信息供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

  NO.3

  陕西:供应商二十种情形将被纳入联合惩戒机制“黑名单”

  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制定了《陕西省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实施重点监管,依法公开曝光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相关信息,纳入全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系统,有效形成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了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系统的二十种情形,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等。

  NO.4

  今年12月底前甘肃全省阳光招标采购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18年9月底前,各市州基本完成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搭建工作,并且上网运行。2018年12月底前,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阳光招标采购过程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NO.5

  格尔木市:首个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顺利完成

  近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首个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顺利确定了中标候选人,这标志该市公共资源交易正式迈入“互联网+”时代,为下一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奠定基础。

  该项目为格尔木市新区集中供热一期延伸工程及配套工程,共有14家投标单位现场接受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并唱标。在完成唱标签字确认后,转入评标阶段,评标专家们统一采用电脑操作评审电子标书,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行电子招投标,最大的变化是开标现场和评标现场没有了纸质投标文件,全程使用计算机操作,真正实现了“网上交易、网上监管”。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