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网上发售招标文件的通知
省直部门、部分中央在青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20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六部委联合印发的《“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等关于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有关要求,现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25日起(指开始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项目),凡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逐步实行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运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辑制作,未使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模板制作的,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发布。
三、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初期,电子招标文件同纸质文件并用,待运行成熟后,逐步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纸质文件。
特此通知。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