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电子监察等网络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承担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采集、整理、管理、发布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过程、流程监督和跟踪督办工作;
(三)、承担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等制度,监督实施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
(五)、承担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考核和培训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建设工作;
(六)、承担对进场交易机构资质审核管理及监督和服务工作;
(七)、承担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