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18〕66号)总体要求,果洛州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深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一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青海省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18〕66号)要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州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了《果洛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果政办〔2018〕72号)。二是组织召开全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指示精神,专题安排部署全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果洛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并就全州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落实、计划分工、具体举措等方面予以安排部署。三是摸清底数,认真自查。州直各建设单位和六县,对2016年1月1日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项目逐一自查自纠,重点从项目立项审批、“两证一书”、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进行自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治理检查内容,逐一进行了登记排查,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2016年以来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950项,其中,州直机关排查113项,玛沁县排查219项,达日县排查131项,班玛县排查143项,甘德县排查140项,久治县排查154项,玛多县排查5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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