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等制度,监督实施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公共资源进驻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招投标行业协会工作。
(四)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五)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各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六)承担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对进场交易机构资质审核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