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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

【 信息时间:2018/07/19 17:34:0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一)负责拟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等制度,监督实施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二)负责公共资源进驻交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招投标行业协会工作。

(四)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五)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调和监督各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六)承担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对进场交易机构资质审核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