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推动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持续规范、健康运转,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五统一”。
一是统一交易规则,构建了依法服务的“保障线”。实现交易规则从分立到统一,及时掌握前沿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纠正偏差,规范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是统一信息发布,点亮了阳光服务的“航标灯”。信息发布从分割到共享,通过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交易各方主体只需登录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能及时了解招投标信息、动态消息等多项业务内容,同时实现项目注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全流程公开,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供了准确的参考和依据。
三是统一监督管理,筑起了廉洁服务的“防火墙”。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分设到一体化,加快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交易数据、信用信息的共享,同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纪委监委、审计等监督部门开放使用电子监督监察端口,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实现线上实时监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安装电子安检门、电子储物柜,门禁系统加专人值守阻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非评委人员进入评标区域干扰评审工作,有效避免评标专家接打电话随意进出评标区域现象;评标区除评标专家以外的各方交易主体,不得擅自进入干预评标专家公正评标。州公共资源交易一系列的举措,强化了物防和技防水平,保障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性运行。
四是统一服务场所,搭建了温馨服务的“连心桥”。将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矿业权交易项目、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纳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进行统一受理。在工作中坚持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热情为交易各方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使服务对象真切感受到关心和诚意,促进服务关系的良性互动。
五是统一规范运作,提升了高效服务的“加速器”。积极运用全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实现电子化运作,州公共资源交易进入规范、高效、便捷的轨道,制定了《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办法》《海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管理办法(标准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开标会议纪律》《评标纪律》《监督人员现场守则》《投标人现场守则》《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守则》《招标人现场守则》《评标专家现场守则》《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进场交易项目操作和管理,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推动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服务质量,为服务海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