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州投标保证金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减轻投标人的经营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开展清退投标保证金专项工作。州行公中心对2016-2017年度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情况进行了清理,现就有关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通知如下:
1、各代理机构要认真核实本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中心组织进行招投标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付情况。凡未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项目,必须于2018年8月30之前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2、如中标人与业主(招标人)未签订合同或有其他原因不予退付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
3、逾期未办理的代理机构我中心不再受理新项目的开标活动。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不恰镇城北新区政和路(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东楼301室)联系人:窦格加 联系电话:0974-7553334。
特此通知
海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7月27日
附件:2016-2017度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