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农文旅融合街区建设项目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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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8日
地点:西宁市
事项:专项整治期间,2023年5月29日“大通县农文旅融合街区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中,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对其中3家投标人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均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未对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进行有效比对和描述说明。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提出异议,未对投标文件提供的产品参数进行详细核对和审查,给存在未认真履职的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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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5分,暂停6个月评标资格,时间自2024年09月09日至2025年03月09日止,经培训后才可恢复评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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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政务〔2022〕19号)“附件1: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用用评价考核量化记分标准”第ZJ50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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