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4 ) 经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按无效响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