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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材料设备][交易公告]放射科西门子DR维修项目分包一[已发公告]

【 信息时间:2026/03/31 21:23:0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关闭

放射科西门子DR维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项目概况

    放射科西门子DR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投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QHLX-DYHW-2025-226

项目名称:放射科西门子DR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放射科西门子DR维修项目分包一;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5、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01 至 2026-04-03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地点:邮箱

方式:邮箱发售

售价:500.0元

、响应文件提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青海红十字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71-8250089

电    话:0971-8211766

电子信箱:/

电子邮件:qhlxglgs@163.com